天津海关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天津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涉案财物拍卖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天津海关、天津市商务局制定了《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遴选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天津海关 李 凯 022-84201325
天津市商务局 高展涌 022-58665933
天津海关 天津市商务局
2020年7月21日
附件:
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遴选办法
为规范天津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涉案财物拍卖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以及海关总署《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天津海关涉案财物的拍卖权,原则上采取公开、随机方式从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中确定。
一、指导原则
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管理、择优选用”的原则,按照“企业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价、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条件
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资格条件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市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二)取得由我市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年以上,且在近3年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中均合格;
(三)中拍协认定为A级及以上的拍卖企业;
(四)企业当前正常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企业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五)注册拍卖师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拍卖师取得拍卖师资格3年以上,且该名拍卖师近3年无任何拍卖相关违法违规记录;
(六)近3年每年独立成功组织拍卖会场次不少于2场。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由天津海关向社会发布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遴选公告。自公告发布日起,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符合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资格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均可按要求申报参加遴选。
(二)资格审查。
天津海关、天津市商务局委托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对申报企业资格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工作情况和审查结果由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报天津海关、天津市商务局同意后,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入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价。
天津海关、天津市商务局委托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按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综合评价办法和评审专家名单,报天津海关和天津市商务局同意后,组织综合评价工作。综合评价采取专家评审、量化打分的办法,按综合评价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名列前6名的企业作为候选企业。
(四)结果公开。
候选企业名单由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报天津海关和天津市商务局同意后,由天津海关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候选企业进入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名单库,由天津海关向社会发布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确认公告,并抄送天津市商务局。
四、其他事宜
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作为拍卖人在承担天津海关罚没物品拍卖工作过程中,对分配的拍卖工作不得推诿拖延。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自发布确认公告之日起,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天津海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名单库企业进行适当调整。有效期后,由天津海关组织开展名单库企业的考核、淘汰和补位工作。相关考核、淘汰和补位工作的办法,由天津海关参照本办法另行发文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