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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根据《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章程》 第十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最多二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丧失会员资格。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及行规行约的行为,按行规行约进行惩戒并可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经理事会决议,取消以下企业会员资格,现予以公示:
1 天津蓝天国际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 天津魁昌拍卖有限公司
3 天津翰德房地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4 天津市鸿丰源拍卖有限公司
5 天津昌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6 天津银贝拍卖有限公司
7 天津市海川拍卖有限公司
8 天津银合拍卖有限公司
9 天津天成万历拍卖有限公司
10 天津市融正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11 天津市华商旭拍卖有限公司
12 天津市天融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13 天津市鼎丰拍卖有限公司
14 天津盛颢拍卖有限公司
15 天津泰成东亚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16 天津搜鸽科技有限公司
17 天津鼎钰宏盛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