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关于增选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的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天津海关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天津海关拟开展涉案财物公开拍卖企业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管理、择优选用”的原则,按照“企业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价、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企业提供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市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取得由我市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年以上,且在近3年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中均合格,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中拍协认定为A级及以上的拍卖企业,需提交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企业当前正常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企业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注册拍卖师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拍卖师取得拍卖师资格3年以上,且该名拍卖师近3年无任何拍卖相关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交全部拍卖师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近3年每年独立成功组织拍卖会场次不少于2场,需提交近三年全部拍卖档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拍卖企业经营和管理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状况等内容,需提交近三年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00止。
(二)申报企业在2024年11月29日17:00前,将附件申请表发送至工作邮箱(邮箱地址:tjhggwcz@163.com),并将参评纸质材料送至天津海关浦口道办公区(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表.docx
天津海关
2024年1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tianjin.customs.gov.cn/tianjin_customs/zfxxgkzl/2956245/2956248/427907/6223032/index.html